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患者服务

深圳医保参保人在我院享受的住院待遇

发布时间:2023-10-30 点击数:

一、住院起付线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参保人在我院住院起付线:年度内首次住院为600元,年度内二次以上住院为3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深圳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我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医保部分的费用报销90%,职工退休及大于60周岁居民医保参保人报销95%。

三、住院报销限额

连续参保时间

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不满6个月

 

 

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本市2021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55563元/年)

 

1倍

满6个月不满12个月

2倍

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

3倍

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

4倍

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

5倍

满72个月以上

6倍

1.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中断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超过3个月的,连续参保时间重新计算。

2.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之间转换,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

 

特别说明:如遇医保政策调整的以实际医保结算为准。更多详情可咨询深圳大学总医院医保咨询窗口0755-21839224,或者深圳市医保统一咨询电话12333

 


未经许可不许转载

返回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