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参保人在我院享受的门诊待遇
一、普通门诊
1.职工一档参保人在我院享受的普通门诊医保待遇。
职工一档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5%(退休人员、大于60岁居民医保参保人提高5%),其中乙类药品及诊疗需要先行自付1%。在我院普通门诊统筹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支付限额:不超过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退休人员、大于60岁居民医保参保人3.5%)。如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用完,则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由则个人现金支付。
职工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可在我院用于:支付本人和已参加深圳医保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普通门诊费用及健康体检费用(提示:个人账户余额不得用于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入伍、结婚登记、驾照体检等国家规定的专项体检);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2. 职工二档和居民保险参保人在我院享受的普通门诊医保待遇。
职工二档和居民医保参保人除急诊抢救外,未经转诊到我院就诊,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如需在我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需先到绑定社康的上级医院办理转诊。转诊有效期为30日,可以多次就医使用,部分特殊疾病,转诊有效期可以延长至1年。
职工二档和居民医保参保人通过转诊后在我院使用,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5%(退休人员、大于60岁居民医保参保人提高5%),其中乙类药品及诊疗需要先行自付1%。在我院普通门诊统筹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支付限额:不超过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
3. 职工二档与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可通过家庭账户关联在我院门诊就诊使用,就诊费用由被关联方个人账户余额支出。被关联方需为正常参保的职工一档医保,且个人账户余额充足,家庭关联或解绑方法详见下图指引:

二、门诊特检
1.门诊特检适用人群为职工一档参保人,参保人进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时,先行自付1%后,8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20%由个人支付。
2.我院已开通的特检项目有:心脏彩超(UCG)、活动平板心电图(ECG-ETT)、动态心电图(HOLTER)、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成像(MRI)、颅内多普勒血流图(TCD)。
三、门诊特定病种
门诊特定病种不分档次,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申请享受。需先认定病种,后就医。
(一)一类门诊特定病种
1.病种类别(23+1种):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艾滋病;活动性、耐多药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腹透治疗);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恶性肿瘤(放疗);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颅内良性肿瘤(本市病种,继续保障)
2.享受待遇时间:患者连续参保满36个月的,自申请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连续参保未满36个月的,自市医保局核准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
3.病种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目录范围内报销60%;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目录范围内报销75%;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目录范围内报销90%。
4.办理所需材料: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
(2)申请人身份证和社保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3)盖有医院章(本院或他院均可)的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手术记录(器官移植术后必须要,其他未做手术不需要)、确诊的病理报告(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需提供骨髓报告、尿毒症患者需提供肾功能报告单、血友病患者需提供凝血因子活性报告)、其他辅助检查结果(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办理流程:
(1)患者前往医保窗口领取空白《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准备好相关病历资料,挂号到相关科室门诊就诊;
(2)专科主诊医师填写一式三联《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并签章;
(3)大病诊断小组成员和组长签章同意;
(4)带齐上述材料到门诊一楼医保窗口办理;
6.年度支付限额:
一类门特年度支付限额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大限额)计算。
(二)二类门诊特定病种
1.病种类别(29种):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乙型肝炎;帕金森病;癫痫;强直性脊柱炎;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糖尿病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肢端肥大症;多发性硬化;肺动脉高压;C型尼曼匹克病。
2.享受待遇时间:参保人办理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核准之日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门诊特定病种有享受期限的,自定点医疗机构核准之日起计算。
3.报销比例:
(1)高血压、糖尿病(两病)
执行普通门诊统筹的支付比例(55%,退休提高5%)
(2)其他病种
在我院就诊应当选定我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一档:支付比例为80%;
职工二档、居民医保:支付比例为60%;
4.年度支付限额:


5.办理所需材料:
(1)《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由医生打印或到门诊一楼医保窗口领取;
(2)身份证和社保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3)必要的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其他证明材料(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6.办理流程:
(1)挂号到相关科室就诊,由医生填写《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签字;
(2)科室复核:接诊医师所在科室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或科室负责人)复核并签字;
(3)带齐上述材料到医保窗口办理,办理成功后打印《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表》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表,参保人需携带《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表》就诊。
7.二类病种变更流程
二类病种需要定点医院使用,如参保人已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了二类病种认定,需要变更我院为定点医院。需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来医保窗口填写《深圳市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就医医院申请表》完成变更办理,变更后无法在原先定点医院使用。
特别说明:如遇医保政策调整的以实际医保结算为准。更多详情可咨询深圳大学总医院医保咨询窗口0755-21839224,或者深圳市医保统一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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