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公示】委托检验项目(常规类)外送业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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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大学总医院拟对《委托检验项目(常规类)外送业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 采购项目编号: | SZDL2024001755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委托检验项目(常规类)外送业务 | |||||||||||
| 合同金额: | 8000000元 | |||||||||||
| 中标供应商: |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对原协议收费比例调整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委托方式、委托期限、委托范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质量保证条款、危急值报告流程、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纠纷的解决、协议的效力及其他的条款与2024年11月1日签订的《原协议》相同。乙方按照深圳市最新的《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一档收费标准的45%向甲方收取委托检测服务费,调整为乙方按收费标准的37%向甲方收取委托检测服务费。 |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调整收费价格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折扣率按照深圳市最新的《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一档收费标准的45%向甲方收取委托检测服务费,调整为乙方按收费标准的37%向甲方收取委托检测服务费。 |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大学总医院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电话:0755-21839934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副楼2楼 联系电话:0755-82916763 |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 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






